通馬桶應該勸諭而不是舉發
動動手指就能購物,網購十足的便利性造成風行。包裹內附送贈品時有所聞,賣家、買家都開心,但小心觸法。奧地利一名女子上網買了 2 件洋裝,但送來時卻附有市值 1689萬元通水管的「贈品」,她嚇得趕緊通報警察。根據《 CNN 》報導,奧地利林茨( Linz )一名 58 歲女子先前上網購物買了 2 件洋裝。後來宅配到府時,竟有 2 個通馬桶裹。她沒有多想,與丈夫一同拆開包裹,其中 1 個確實是她買的洋裝,不過另 1 件包裹內竟是 3 包的「粉色石頭」。這對夫婦原本以為這只是擺設用的石頭,不過仔細檢查發現不太通馬桶對勁,於是將包裹送回郵局並通報警察。警方表示該物為「搖頭丸」,數量高達 24,800 顆,市值約 50 萬歐元(約台幣 1689 萬元)。根據當地警方毒品調查通水管指出,該包裹將送往蘇格蘭。目前蘇格蘭警方與英國刑事局已聯合啟動調查, 7 月時,曾搜查蘇格蘭格拉斯哥的涉案廠址,不過並沒有逮捕任何人,目前案情尚待進一步釐清。秦姓男子今年通水管1月在國道開車時,因為2次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遭檢舉。不過他收到兩張紅單都是同一原因開罰,時間也只相隔1分鐘,秦男認為舉發機關重複開單,與一行為不二罰規定相悖,因而提起行政通水管訟。法官審理後認為,秦男在兩個不同地方犯同一個錯,是兩次犯錯,駁回告訴。判決書指出,秦男1月時在國道1號開車,行經南向28.4公里和29公里時沒打方向燈就變換通水管道,結果被後方車輛的行車紀錄器全程錄影,檢舉違規。舉發機關查證後依法各開罰3000元,共6000元。不過秦男認為,當時他並沒有造成交通事故或後方車輛緊急煞車,通馬桶警方應該勸諭而不是舉發,而兩張罰單相隔一個月才收到,不知道是否符合違規內7日檢舉的規定。此外,秦男也質疑同一檢舉人以同一則影片檢舉兩次,舉發機關是否重複開單,和一行為不二通馬桶原則相悖。法院審理後表示,變換車道應打方向燈是讓其他用路人了解車輛動向以及時應變,保護雙方行車安全,不能以沒有造成後方車輛煞車為理由卸責;而經過查證,檢舉人在通馬桶三天內就檢舉秦男,而舉發機構在三個月內也逕行舉發,都符合規定,沒有疑慮。至於一行為不二罰原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表明,車輛違規的處罰屬於行政罰,數個行為違通馬桶同一規定,與一個行為違反數個規定是不同的,而秦男在國道的28.4公里處、29公里處犯一樣的錯,當然是兩個行為犯同一錯,因此分別處罰,共開罰6000元沒有疑慮,駁回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