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水管法制金管會的態度也極端曖昧

最可笑的是,亟思取代時力「小綠」地位的綠黨議員王浩宇,立刻挺身代打怒轟黃國昌「惡意抹黑」,並稱林家如購買37條菸品是為了送給未隨團出通馬桶訪的記者作為公關之用。令人不解的是,總統府若真要澄清真相,為何不能自己站出來說明事實,卻要輾轉透過如此外圍的人物來放話?而且一個自稱「進通馬桶步」的政府,竟能送香菸給媒體記者當作公關禮物嗎?比私菸案更火爆的,則是綠委陳明文在高鐵遺失三百萬元現金的疑雲。法務部次長蔡碧仲竟通水管在立法院咆哮在野黨立委,行徑之誇張,彷彿他是以陳明文的「辯護律師」身分在法庭上為他辯護。2007年陳明文涉及民雄下水道工程弊案,就是由蔡通水管碧仲擔任其辯護律師;官司一打十年,其間蔡碧仲曾為陳明文爭取到一審無罪的判決,還要求國家賠償。2016年陳明文以英系大將的身分投桃報李,力通馬桶薦蔡碧仲出任法務部政次;也因此,他的下水道弊案得以在去年底以「洩密罪」改判六個月有期徒刑定讞。這次的三百萬現金疑雲,又輪到蔡碧仲投桃報李通馬桶,為陳明文護航。這兩人如此這般的「恩義」,為蔡政府的用人及法治寫下嶄新的篇章。同樣徇私護短的,是高鐵董事長江耀宗,在立委質詢時,通馬桶他竟以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為由,拒絕提供高鐵發現這只裝著三百萬現金的行李箱到交還陳明文之子的經過。直到休息時刻,經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協通馬桶調,他才簡短說明經過。本來一件容易的事,卻搞得遮遮掩掩,不敢示人。由此可見,在蔡政府內工作,大家靠的是效忠的政治本能,而不是專業,更不是通水管法制。金管會主委顧立雄的態度也極端曖昧。陳明文的三百萬現金用途前言不對後語,且是從其外甥帳戶提領,顯有洗錢之疑;但顧立雄卻以金管通水管會對個人「沒有調查權」,裝作視而不見。如果蔡總統和蘇揆不曾自誇台灣的「洗錢防制」成績如何了得,人們也許不以為意;但這件以「幫助孩子創業」通馬桶的洗錢疑雲擺在大眾眼前,顧立雄卻裝作《洗錢防制法》並不存在,顧左右而言他。這樣的金管會,難道不是在徇私護短?蔡政府處處「私」字當通水管頭。私菸案,辦半套;私錢案,只能看、不能碰。政府用人唯私,「有關係」的就沒關係。蔡總統光靠撿到槍,就重振了聲威,公信與正義於她何有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