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水管國際明確違約判決應賠償
2016-08-08 07:22
六角國際旗下茶飲品牌「日出茶太」,4年前由藝人林依晨擔任台灣地區代言人,約定廣告限台通水管澎金馬使用,但六角國際卻擅自擴大到新加坡、美國、大陸等地方使用代言廣告。台北地院認定六角通水管國際明確違約,判決應賠償林依晨及其經紀公司周子娛樂各500萬元,合計1000萬元。全案可通水管上訴。林依晨昨出席活動,被問及判決結果表示,她一直以來都和各個廠商、客戶維持友好通馬桶關係,此次主因是對方已經超越合約原則才提告,「基於合約關係,不方便回應太多,一切尊重法官通馬桶和司法的判決」,並指出廠商若要再上訴,她與經紀公司也會順其自然。六角國際旗下茶飲通馬桶品牌「日出茶太」(Chatime),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以代言通水管費250萬元,請藝人林依晨擔任台澎金馬地區年度品牌代言人,合約中約定,若其他地區使用須周通馬桶子娛樂書面同意;林要配合拍電視、平面廣告各1次;平面廣告肖像可使用1年。周子娛樂南港通水管指出,2013年6月起,接到林依晨粉絲告知,指新加坡、美國、大陸等地的日出茶太分店或臉書通馬桶社群網路,都在播放林依晨代言的廣告,並使用林的肖像作為廣告宣傳,經嚴正抗議,並發律師信要板橋通水管求賠償,六角國際都未理會,才依合約提告,要求賠償。法官認為,六角國際與加盟商有直通水管接契約關係,並收取費用,就有禁止加盟商不當使用的可能,判決要賠償違約金及懲罰性賠償金。